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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民政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2-02-23 14:5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民政局

为进一步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58号)的规定,决定对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进行统一调整。现将《关于调整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向相关单位、广大市民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时间为2022年2月23日至3月4日。

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可通过电话、信函和传真方式向丽水市民政局反馈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箱:369153894@qq.com。

2、联系人:应一诺,联系方式:2091570,传真2091576。

3、信函地址:花园路1号丽水市民政局裙楼310室。


附件:《丽水市民政局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丽水市民政局

2022年2月23日

附件:丽水市民政局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调整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的起草说明.docx

征求意见反馈情况:http://www.lishui.gov.cn/art/2022/3/8/art_1229218399_379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