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令第372号)及《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发〔2020〕20号)的相关要求,制定机关应当每隔两年对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市民政局据此草拟了《丽水市民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通知》征求意见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2月11日-2月16日,向有关市级单位和县(市、区)民政部门、南明山街道征求意见。
2月16日-2月25日,征求意见稿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言献策”栏目和市民政局门户网站“通知通告”栏目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
向有关单位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均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具体反馈意见如下:
反馈单位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原因说明 |
市财政局 | 无意见 | ||
市残联 | 无意见 | ||
莲都区民政局 | 无意见 | ||
南明山街道 | 无意见 | ||
青田县民政局 | 无意见 | ||
缙云县民政局 | 无意见 | ||
遂昌县民政局 | 无意见 | ||
松阳县民政局 | 无意见 | ||
云和县民政局 | 无意见 | ||
庆元县民政局 | 无意见 | ||
景宁县民政局 | 无意见 | ||
龙泉市民政局 | 无意见 |
丽水市民政局
2022年2月28日
征求意见网址:http://www.lishui.gov.cn/art/2022/2/16/art_1229265812_573318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