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浙江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等文件精神,我局在2022年3月《丽水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予以修改,形成了《丽水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再次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再次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4月22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姜疆
联系电话:0578-2906583
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灯塔街157号丽水市科技局4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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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丽水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再次征求意见稿.doc
《丽水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审议稿)》起草说明.wps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22日
意见反馈情况:http://www.lishui.gov.cn/art/2022/4/24/art_1229218399_389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