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浙江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等文件精神,促进全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我局起草了《丽水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现将文件征求意见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1.3月22日至4月22日,在丽水市人民政府网站“建言献策”栏目发布《丽水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3月22日至3月25日,向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消防支队征求书面意见。
二、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
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有关市级单位书面反馈均无意见。
丽水市科技局
2022年4月25日
征求意见稿:http://www.lishui.gov.cn/art/2022/3/22/art_1229265812_573328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