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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丽水市市区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房屋改变用途补贴标准以及公寓安置廉购价、优惠价》(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反馈情况
时间:2022-03-30 09:04 来源:市房屋征收指导中心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临时安置费等标准每两年公布一次的相关规定, 2021年12月,市征收指导中心通过调研座谈,起草了《丽水市市区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房屋改变用途补贴标准以及公寓安置廉购价、优惠价》(草案征求意见稿),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书面征求部门单位意见,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现将征求意见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2022年2月17日至2月28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

2022年2月17日-2月25日书面征求部门单位意见建议。

二、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

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建议5条,其中征求部门单位反馈意见2条,反馈单位为丽水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莲都区征收中心,3家单位反馈无意见,经研究决定采纳2条,;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建议。


征求单位部门反馈意见

序号

反馈意见单位

反 馈 意 见

起草单位采纳情况

起草单位 未采纳理由

1

丽水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建议与原标准保持一致,不作调整。

采纳


2

丽水市自然资源局

无意见



3

莲都区征收工作指导中心

建议与原标准保持一致,不作调整。

采纳


4

莲都区政府

无不同意见



5

开发区征安办

无不同意见








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8


未收集到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的网址:http://www.lishui.gov.cn/art/2022/2/16/art_1229265812_573331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