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4日至4月2日,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就《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丽水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截至4月2日,共收到公众意见18条。其中:
关于公积金贷款年限公众意见5条,已采纳;
关于公积金贷款额度公众意见7条和公积金贷款认定范围公众意见2条,因公积金资金状况不允许,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目前仍有银行贷款4.98亿余元未偿还,采纳0条;
关于建议参照衢州公积金贷款模式公众意见1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根据资金状态动态调整,不需要在本次政策调整文件中体现,采纳0条;
关于二孩三孩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公众意见2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已请示省厅,目前等待省厅回复,暂时采纳0条;
关于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公众意见1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根据市里的人才政策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暂时采纳0条。
征求意见链接:http://www.lishui.gov.cn/art/2022/3/23/art_1229265812_573329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