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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丽水市第二十届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技能大赛暨省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技能大赛选拔赛工作方案》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2-05-10 09:4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深化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检验中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加强技能型人才培养,根据工作需要,现将《丽水市第二十届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技能大赛暨省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技能大赛选拔赛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5月11日至5月19日。公示期间,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问题。反映内容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2626078;电子邮箱:26485503@qq.com; 信函请寄: 丽水市教育局(邮编:323000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囿山路12号,丽水市教育局职成高教处)。信函须在公示期内寄出,以邮戳为准。


丽水市教育局

2022年5月10日



丽水市第二十届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技能大赛暨省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技能大赛选拔赛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深化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检验中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加强技能型人才培养,我市决定于今年10月至11月举办全市第二十届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技能大赛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技能大赛选拔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工作

本届大赛主办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协办单位:丽水学院、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市教育教学研究院、丽水职教集团、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有关职业学校。

协办企业:浙江山水集团、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万地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龙泉市至德瓷坊、浙江龙泉市古越剑铺、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云和县金成木业有限公司、浙江金尔泰玩具有限公司、宇恒电池有限公司、菲立化学工程(遂昌)有限公司、浙江以诺电气有限公司、浙江枫澜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振通宏茶业有限公司、浙江那云文旅有限公司、浙江双枪竹木有限公司、梦天家居集团(庆元)有限公司、青田侨乡国际大酒店。

为加强对大赛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大赛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丽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统一协调和部署,以及大赛组织的日常工作,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项目设计

1.普赛项目:学生组设机械、电子电工、汽修等11个专业和文化课应用能力共 26 个竞赛项目(详见附件 2)。教师组设机械、电子电工、烹饪等9个专业和班主任职业能力、教师教学能力、思政课堂教学创新、学科素养竞赛,共17个竞赛项目(详见附件3)。

2.指定项目:参照省中职历年常设赛项、轮办赛项安排,依据各校申报和设备情况,设立了制冷与空调设备组装与调试、护理技能、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等12个竞赛项目(详见附件2)。

3.特色项目:为体现丽水地方经济发展特色,鼓励职业学校为地方服务,反映职业教育成果,结合学校实际,设立了青瓷工艺综合技能、刀剑工艺锻打技能等7项特色竞赛项目(详见附件2)。

三、参赛要求

1.参赛选手资格。学生组:参赛学生应是2022年9月20日以前正式注册的我市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在校的高中段学生。教师组:要求教师全员参加,开设有竞赛项目的 专业(学科),年龄50周岁以下的在职在编教师或在校任教一年以上的外聘教师在没有名额限制时必须参加比赛。

2.本届师生技能大赛以参赛学校为单位(代表队),每个代表队设总领队1人,各竞赛点领队1人,个人项目每位学生可设指导教师1人,团体项目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教师项目选手报名在9月25日之前完成,学生项目选手报名在10月10日之前 完成,本届大赛不再报送纸质材料,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3.各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协办单位、参赛学校要高度重视本届师生技能大赛活动的安全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各协办单位和参赛学校要做好本届大赛活动的安全预案和防疫措施,在赛前将安全预案和防疫措施以书面形式报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职教部。

四、奖项设计

1.普赛项目:学生组和教师组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竞赛项目的获奖比例分别为参赛人数的10% 、20%和30%(文化课教师组分学科设一等奖、二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参赛人数的 10%和20%)。本届大赛设“优秀指导教师”奖,即一等奖获得者的指导教师给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颁奖。

2.指定项目和特色项目:指定项目由具备参赛条件的学校参加比赛,根据参加省赛名额设置获奖人数(组数)。特色项目根据竞赛成绩原则上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1个,参赛人数多的可酌情增加,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颁奖。指导教师不再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

3.比赛理论及实操成绩合格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按相关规定核发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学生普赛项目中专业技能赛项获得前三名或指定项目获得第一名(理论及实操成绩合格)的参赛学生,颁发相应职业类别三级技能等级证书,同时由市人力社保局授予 “丽水市技术新秀”称号,学生普赛项目中专业技能赛项理论及实操成绩合格或指定项目获得第二、三名且理论及实操成绩合格的参赛学生,颁发相应职业类别四级技能等级证书。教师普赛项目中的专业技能赛项理论及实操成绩合格的参赛老师颁发相应职业类别三级技能等级证书,获得第一名的教师由市人力社保局授予“丽水市技术能手”称号。关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颁发,根据相关规定,已取得该项目工种对应的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不再重复发证。另外,获得酒店服务竞赛项目三等奖及以上(理论技能成绩合格)的学生,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局颁发《旅游饭店服务技能证书》。

4.技能大赛结果面向社会公布,对获得一等奖的学生按照 《丽水市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技能竞赛奖励办法(修订)》给予奖励。大赛成绩作为我市选拔参加2023年省中职师生技能大赛的主要依据,各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省赛名额的1-3倍优胜选手进行集中训练与拉练,经费由基地学校、参训学校负责。2022年指导学生在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教师颁发市级“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技能竞赛和创新创业参加省赛后获奖(原来不是一等奖的选手)的指导教师追加市级“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教师竞赛成绩报送至各县(市、区) 教育局及所在学校。

五、其他

1.普赛项目、指定项目参照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比赛规程。特色项目的比赛规程由各校制定报市教研院审核后执行。指定项目和特色项目由竞赛点学校组织比赛, 市教研院派教研员巡视比赛过程,有相同项目的学校可以联合组织比赛。

2.各校于9月30日前将指定项目和特色项目竞赛实施方案(包括组委会、比赛时间、参赛比例、参赛人数、比赛规程等) 报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联络教师。

3.大赛技术文件将在9月25日之前在丽水市中职教务钉钉群上公布,不再另行下发,请各参赛学校及时关注。

4.大赛时间。各赛项根据实际情况从10月开始,原则上在 11月30日之前完成。

5.各校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好本届技能大赛,及时做好选手选拔和组队参赛等工作,要以此为契机,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训,进一步提高师生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不断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服务能力。

6.各校要根据《浙江省人群聚集性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制订本校大赛期间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于9月30日前报到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应叶燕老师: 联系电话:13957053161。

7.竞赛材料、场地及布置费用由协办学校承担。



附件:

1.丽水市第二十届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2.丽水市第二十届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技能大赛学生竞赛项目                                    

3.丽水市第二十届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技能大赛教师竞赛项目



丽水市教育局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5月10日

附件 1-3.docx


关于公开征求《丽水市第二十届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技能大赛暨省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技能大赛选拔赛工作方案》意见的采纳情况


丽水市第二十届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技能大赛暨省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技能大赛选拔赛工作方案起草说明(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