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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508328/2022-37638 文号 丽建发〔2022〕44号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库 发布机构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2-07-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丽水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9 18:0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地址

各县(市、区)建设局、开发区建设分局: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我市实际,现将《丽水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丽建发(2020)107号)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2022年7月19日起施行。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年7月19日印发


丽建发〔2022〕4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