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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3 15:10:17 浏览次数:
(图解版)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2022年度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jxj.lishui.gov.cn/)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继光街27号,邮编:323000,电话:0578-2095025,电子邮箱:18677239@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30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丽水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丽政办发〔2022〕26号)等文件要求,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提高政策公开质量,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394条,包括行政规划性文件4个、政策解读3个、其他文件2个、统计信息1件、财政预决算信息2件、政府采购信息1件、人事信息2件、应急管理1件、提案建议26件,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未涉及政务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和政务公开泄密事件。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由局领导牵头成立市经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局目标责任考核,以督促提高全局工作自觉性;严格落实网络信息意识形态责任制,从严从实抓好信息审核及发布工作,切实增强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监管责任;通过政务公开指南、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布监督电话,自觉接受民众监督。

(二)聚焦平台建设,丰富公开形式

一是加强网站专栏维护,全年通过市政府网站和局网站及时发布财政预决算信息、政府采购信息、人事信息、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政策信息等各类政务信息793条,其中局网站发布731条,政府网站发布62条。二是积极拓展掌上政务新媒体,全年利用微信公众号推送经信工作动态、专题推送重要政策等信息601条,累积阅读量达15.1万次。三是强化平台信息同源建设,关联微信公众号和局网站信息发布,做好政府网站向新媒体、融媒体输出同源,进一步拓展了政务信息的受众量和时效性。

(三)围绕重点工作,深化主动公开

一是聚焦生态工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公布了《丽水市生态工业五大主导产业集群(1315特色产业链)“链长制”考评办法》、《丽水市生态工业五大主导产业集群(1315 特色产业链)提升工程行动方案(2022—2026年)》及相关政策解读,发布了《“十四五”生态工业经济实现强劲开局》统计信息;二是强化砂石资源开发整治规范,制定公开了《丽水市机制砂行业独立类砂石加工企业评价认定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解读,管理办法制定过程中依照主动公开要求在市经信局网站发布征求社会意见,未收到社会面反馈意见;三是提升服务企业水平,修订并公布了《丽水市中小微企业服务券使用管理办法》;四是推动汽车智能化、网联化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制定公开《丽水市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2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在实际工作中对于主动公开需要遵循的细则存在把握不到位的情况。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目前主要通过文字及图解的方式进行解读,部分解读质量水平不高;三是政务公开渠道有待拓展,新兴媒体领域涉及较少。四是依申请公开经验缺乏。我局平时涉及的依申请公开件较少,对办理依申请公开件经验不足,存在答复办理不当的风险。

(二)改进措施:一是梳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全面落实落细公开工作任务和要求;二是加强内容保障和规范管理,明确政务公开事项范围和工作标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促进信息发布规范化管理;三是聚焦重点工作,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四是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利用多样化数字手段开展政策解读;五是丰富政务公开渠道,依托“企业码”等数字化应用,提升政务公开平台交互能力丰富政务公开渠道,发挥好政务公开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局未向社会民众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