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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2022年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3 16:35:41 浏览次数:
(图解版)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22年度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政务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商会大厦11楼1138,邮编:323000,电话:0578-2091207,电子邮箱:lsrls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丽水市人力社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持续推进人社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丽水作出积极贡献。现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根据《条例》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强部门联动配合,规范接收、办理、答复、存档等工作环节。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第一时间进行登记,确保在答复期限内进行答复。对于内容复杂的申请件,由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处室(单位)会商研究,确保答复内容合理、准确、合法。对办结的依申请公开件,及时整理归档,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全年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已按期答复。

(二)倾听社情民意,公开重点领域信息。重点做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维权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组织发布就业创业、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稳岗返还失业保险费、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人社领域共同富裕等重要政策、活动信息。按季度编制发布《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内容》,对群众关心的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社会保险缴费情况、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情况等信息进行定期详细披露。

(三)深化政策解读,创新政务公开形式。落实“同步发布、同步解读”制度,依托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规范发布重要政策信息;采用图文结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进行通俗化解释说明,聚焦群众需求,立体解读政策出台目的、重要举措、适用群体等实质性内容,杜绝照搬政策原文、复制黏贴等形式主义,切实提高政策宣传效果,促进群众对政策的理解。

(四)加强平台建设,畅通政务公开渠道。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和规范管理,坚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以丽水人社、丽水人才微信公众号为统领,实现手机端和人社官网互联互通,建立传播矩阵,整合发挥全市人社领域政务新媒体的传播效力,及时发布群众关注、切身相关的政策信息,不断扩大知晓面;充分运用数字化、可视化形式进行宣传传播,贴近受众信息获取、阅读习惯,打造权威、及时、友好的政务新媒体平台,不断增强信息编发、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能力。截至12月底,“丽水人社”公众号累计粉丝数6.5万、“丽水人才”公众号累计粉丝数2.6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0

7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有待在日常工作中得到细化、在部门中得到重视。对此,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以人为本、为民服务意识,坚持以群众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强化工作统筹,将政务公开要求落实到部门工作的每个环节,提高各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加强联动,形成政务公开工作合力。

二是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实效性仍需进一步加强,实际工作中不能完全站在群众的角度对政策进行解读,部分政策解读形式过于单一。对此,我局将充分重视群众需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提高人社惠民、惠企政策知晓率和实效性。加强审核环节对政策解读材料的把关,对晦涩难懂的政策及时要求部门修改,提供图文结合、图表结合、案例结合等通俗易懂、阅读友好的政策解读材料。

三是“丽水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影响力有待提高,发布内容应更为民之关切、更加亲民。对此,我局将围绕人社领域中心工作精准发力,依托共同富裕、数字化改革、人才服务、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维权等重点领域的重大政策公布,积极开展人社官网和微信公众平台联动宣传,持续提高新媒体矩阵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