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居家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浙医保发〔2022〕45号)文件规定,我局拟定了《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居家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文件征求意见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29日,《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居家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丽水市人民政府网站“建言献策”栏目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
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31日
关于公开征求《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居家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http://www.lishui.gov.cn/art/2023/1/13/art_1229265812_573427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