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相关规定,我局起草了《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居家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283967845@qq.com
2、传真:2070138
3、邮件地址:莲都区中东路557号丽水市医疗保障局(综合业务处)。
4、联系人:吴女士2070139
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29日。
附件:1.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居家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附件1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居家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2.《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居家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浙医保发〔2022〕45号)附件2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居家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浙医保发〔2022〕45号) .pdf
3.丽水市完善居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附件3丽水市完善居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doc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13日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居家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依据.docx
关于公开征求《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居家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情况http://www.lishui.gov.cn/art/2023/1/31/art_1229218399_460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