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

2022年丽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09 17:02:52 浏览次数:
(图解)2022年丽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22年度丽水市司法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丽水市城东路99号;邮编:323000;电话:0578-2106013;电子邮箱:lsssfjbgs3@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丽水市司法局我局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28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丽水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丽政办发〔2020〕33号),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一)加强领导,分工明确。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办公室为本单位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明确具体工作人员责任,保持具体经办人员的稳定,使政务公开工作长期有人管。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要抓、各有关处室配合的工作机制,并将相关部门责任人、工作人员的姓名、电话及时向社会公开。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本局每年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

(二)规范建设,提高质量。严格根据市本级三定方案、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逐项对照法定主动公开事项,完成市本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梳理和修订。印发《丽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6项制度》《丽水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推进政务信息“五公开”制度的通知》,确保规范运行。对所有上网信息都进行保密审查,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同时规范上级通知、文件的发布和转载,确保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有效地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形式多样,内容全面。积极创新政务公开的新形式、载体,细化梳理公开的内容,依托微信公众平台、局网站和服务窗口等为群众提供更权威、更全面的法律信息服务。2022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8条(包括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2条,政策解读1条,其他文件1条,重要公告9条、统计信息2条,预决算及财务类4条、政府采购2条、人事信息2条、应急管理1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1条、 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1条、司法动态公开51条、公示公告公开29条、结果公布及执法信息2条。今年利用“丽水司法”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务信息43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2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一是少数干部认识还不到位,业务不熟练。二是宣传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和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我们将针对这些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方法,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下步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等制度、办法,服务窗口落实公开责任制、过错追究制、服务承诺制等。二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渠道,进一步利用新媒体,创新公开方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互动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和宣传力度,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融入日常业务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