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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龙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2-07 09:14:18 浏览次数:
(图解版)2022年度龙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龙泉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畅通公众参与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在原有26个重点领域的基础上,新增和调整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旅游、新闻出版版权、统计、广播电视等6个领域目录及相关专题;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和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等信息。

重点做好共同富裕、营商环境、民生实事、稳岗就业、疫情防控等信息公开。全年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万余条,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94件。开展线上线下“政策进万企进万家”活动,线上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集中展示各级各类政策信息,线下开展政策宣传进乡镇、进企业活动。

(二)依申请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严格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积极做好答复指导工作,避免出现部门间答复相互矛盾、相互推诿等问题。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件148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房屋征收、政策文件等领域。

(三)政府信息管理。在重大行政决策公开专题中,集中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意见征集、意见反馈、决策文本等信息。在2021年重要政策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全市94件政策文件实现统一公开,及时动态调整有效性,解读采用图片、音频、视频、媒体解读等形式进行深入剖析解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强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监测和维护,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化管理。开展龙泉市基层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工作,全面整合清理政务新媒体账号24个,注销长期无人运营账号22个,打造形成“1+8”精品政务新媒体矩阵。

(五)监督保障。印发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将日常维护整改、重点领域公开、年报规范公开、依申请公开办理及政务新媒体管理等方面纳入绩效考核。印发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全面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认真做好业务培训、日常考核和整改“回头看”,及时督促指导。1篇信息被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在浙里”录用。开展社会评议,对于群众不满意栏目进行调整和整改。2022年,龙泉市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94

61

33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2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2847

行政强制

218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24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6

5

0

0

0

0

14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8

1

0

0

0

0

4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8

1

0

0

0

0

6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7

0

0

0

0

0

7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1

0

0

0

0

0

1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6

2

0

0

0

0

14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0

3

0

0

0

0

1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1

0

2

1

14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市根据上级要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方面有了一定进步,但对照国办、省、市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为:政务公开整体质量有待提高,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入和丰富;随着依申请公开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申请量的增多,工作人员办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队伍有待加强建设,各项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

2023年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一是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参照《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一本账”》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政务公开具体清单(目录)并实施,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发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二是进一步规范受理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做好受理登记、审核、处理、答复、归档等环节工作;要求答复书形成后,必须经法律顾问对答复内容、形式、适用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审查,把好依申请公开最后一道关口;信息公开中心将加大督办力度,倒逼各单位严格办理时限,规范办理流程,避免责任部门漏件或超期答复。

三是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针对性开展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等培训学习,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强化监督评价,科学合理制定考核指标,确保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四是进一步打造政务新媒体矩阵。在2022年基层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将继续以群众最为关心的信息为发布的基准点,以专业的技术为保障,做大做好政务新媒体大矩阵,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政务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全年共发送1份信息处理费缴纳通知,应收信息处理费共计170元,实际缴纳信息处理费共计1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