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MB1674939Y/2024-00013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部门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3年12月29日,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4年全市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丽医保发〔2023〕70号),现就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的背景
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全民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丽政办〔2017〕70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大病保险年度筹资标准应由我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大病保险待遇水平及基金收支情况确定,特制定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2024年度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确定为115元/人。
(二)请各地按照《丽水市全民医疗保险办法》等文件规定,及时做好2024年度大病保险保费划拨各项工作。
三、适用对象
丽水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四、实施时间
《通知》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五、解读机关和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咨询方式:0578-207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