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丽水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围绕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大举措,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要政策文件等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并通过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多渠道广泛推送。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做好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及意见征集工作。采取线上与线下、政策宣传与服务帮扶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扎实开展“民营经济32条”和“8+4”政策体系等各类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进企活动,助力经济稳进提质。全市全年共刊发《政府公报》12期;召开新闻发布会 20 场;通过各类政务新媒体共发布政府信息44845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共发布政府信息79603条,其中:会议信息220条,政策文件3302件,意见征集799件,建议提案2768件,其他信息72514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全市全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41件,加上上年结转的,除去本年度结转下年度办理的,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27件,其中予以公开或部分公开占58.5%、不予公开占7.3%、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占28.9%,其他情况占5.2%。申请内容仍然集中在政策文件、征地补偿等方面。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93件,行政诉讼19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规范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流程和机制,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信息排查和清理,查漏补缺、及时更新,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即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设置“丽水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入口,加强我市政策文件集中公开成果的推广运用。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继续发挥政务新媒体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各地各部门的重要信息都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同时发布,推动了政府网站信息在政务新媒体的传播。政府公报通过“丽水发布”等政务新媒体的广泛传播,扩大了政府公报的传播范围。
(五)监督保障方面。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督促各地各部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我市全年共开展5次市直部门、2次县级政府的政务公开平台检查,反馈问题并限期整改。表扬年度政务公开成绩突出集体11个、个人11名。举办全市政务公开业务工作培训2期。结合“民营经济32条”和“8+4”政策体系等各类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进企活动开展公众对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价与建议。2024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2
规范性文件
496
360
44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370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286775
行政强制
52444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7920.9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06
26
1
6
154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03
5
6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73
3
27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8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9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8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2
3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9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82
16
39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36
(七)总计
1492
15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38
31
93
19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方法
2024年,我市通过建立与落实系列工作制度,在信息发布管理、人员力量保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政务新媒体管理、依申请公开办理等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市将重点在加强政务新媒体帐号管理、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等方面下功夫。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全年全市共发送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4件,总金额15670元,实际收取3件,总金额2570元。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