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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24851014/2017-09486 文号 丽邮管[2017]26号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丽水市邮政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7-12-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加强邮政农村电商精准扶贫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12-08 11:2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邮政管理局

原文链接

  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近年来,邮政企业持续推进农村电商工作,在农产品进城及帮助农民增收等方面做了大量实质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丽水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邮政农村电商精准扶贫工作,提出该指导意见。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现有邮政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功能,推动“网购进村、土货进城、村邮乐购”,支持邮政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农产品营销平台、村邮站的建设,鼓励农村低收入农户及经济薄弱村农民通过邮政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就业。通过邮政企业和扶贫办的努力,实现邮政带动农村低收入农户增收、就业创业人数有较大幅度增长。 

  三、文件依据 

  《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以邮政农村电商、村邮站工作为基础,帮助低收入农户和经济薄弱村农产品上行,拓宽乡村特色优质农产品销售渠道和低收入农户增收脱贫渠道,充分发挥邮政农村电子商务在落实精准扶贫、促进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加强农村电商服务和营销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低收入农户和经济薄弱村农产品进城、帮扶低收入农户和经济薄弱村农民创业就业、探索低收入农户和经济薄弱村农民的“扶贫驿站”建设、提高低收入农户和经济薄弱村农民便民服务质量、推广低收入农户和经济薄弱村农民爱心包裹工作 

  六、有关政策扶持、优惠或其他帮助 

  各地扶贫办公室根据《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对邮政企业服务低收入农户增收和经济薄弱村发展的相关工作提供政策支持,特别是在农产品加工流通(包装费及邮费)、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市场营销服务平台建设、扶贫驿站建设、创业就业、爱心包裹、培训等方面予以支持。 

  各地邮政企业在邮政农村电商精准扶贫工作中表现优秀、有较大贡献的,经市邮政管理局审核可以在邮政普遍服务工作年度考核中适当加分。 

  七、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