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MB19859724/2018-05150 | 文号 | 丽文广新〔2018〕43号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库 | 发布机构 | 市文广出版局 |
成文日期 | 2018-06-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ZJKC59-2018-0001
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件
丽文广新〔2018〕43号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关于印发《丽水市区民办博物馆年检 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区各民办博物馆:
《丽水市区民办博物馆年检评估办法(试行)》,已经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区民办博物馆年检评估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博物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9号)、《关于民办博物馆设立的指导意见》(文物博发〔2014〕21号)、《关于进一步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文物博发〔2017〕16号)精神,提升我市民办博物馆建设,推进民办博物馆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关于促进市区民办博物馆发展的实施意见》(丽委办发〔2014〕5号)、《丽水市区民办博物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丽财行〔2014〕175号)文件要求,特制定《丽水市区民办博物馆年检评估办法( 试行)》。
一、评估标准
评估内容分六方面:基础设施(70分)、综合管理(70分)、藏品管理(70分)、陈列展览(70分)、社会服务(70分)、加分项(50分),总分400分。具体标准附后。
二、评估组织
每年由市区民办博物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文广出版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估。
三、评估结果
评估300分以上(含)为优秀,得分200分以上(含)为合格, 200分以下为不合格。如出现上级文件规定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行为等不合格情形,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年检结果作为兑现年度补助政策重要参考。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丽水市区民办博物馆年检评估标准
2018年5月18日
附件:
丽水市区民办博物馆年检评估标准
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标准 | 分值 | 自评分 | 评定分 | 评估对应材料 | 备注 |
一、基础设施(70分) | 1.馆舍面积 | 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或利用文保单位(点)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25分)。 | 25 | 材料1:场馆基本情况说明 | |||
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或利用文保单位(点)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20分)。 | |||||||
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利用文保单位(点)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15分)。 | |||||||
建筑面积400平方米以上,或利用文保单位(点)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10分)。 | |||||||
2.馆舍选址 | 交通便利,公交通达。(5分)不得使用居民住宅、餐饮场所、地下室和其它不适合办馆或有安全隐患的场地作为办馆场所。(5分) | 10 | 材料2:场馆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租赁协议) | ||||
3.馆舍导引 | 有馆舍标识、咨询服务窗口,出入口、参观线路引导标识准确、清晰。 | 5 | 材料3:博物馆导览设计及说明 | ||||
4.馆舍安防 | 有监控装置和应急照明设施(5分),安全、消防等设施完备,运转良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5分),无安全事故、无违法行为(15分) | 25 | 材料4:博物馆安防、消防设备清单,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材料5:应急设施设备配置和疏散线路设置情况说明 | ||||
5.馆舍环境 | 有安全、干净的卫生及服务设施,馆内及周边环境整洁有序。 | 5 | 材料6:公共服务设施情况说明 | ||||
二、综合管理(70分) | 6.有《章程》 | 章程内容符合《民办博物馆章程示范文本》的要求,通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 5 | 材料7:博物馆章程 | |||
7.有理事会 | 理事会按照章程规定开展活动(5分);理事中社会代表性人士不少于1/3;1/3以上的理事(董事)具有3年以上博物馆从业经验;接受政府资助或有政府财产投入的,其理事会宜有政府代表或政府指派的人员参加(5分)。 | 10 | 材料8:博物馆理事会名单 材料9:理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 ||||
8.有管理团队 | 专职馆长或副馆长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相关领域学术专长和3年以上博物馆从业经验,无不良从业记录,能胜任博物馆管理工作(5分)。具有与办馆宗旨相符合、与办馆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不应少于6人,其中专职人员占60%以上,且专职人员60%以上有大专以上学历(5分)。 | 10 | 材料10:管理人员名录(应包含法定代表人、馆长及管理人员职务、学历、分工、职称等信息) | ||||
9.有发展规划 | 有博物馆年度工作报告、工作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 | 5 | 材料11:博物馆发展规划 材料12:博物馆年度工作计划 | ||||
10.有资金保障 | 净资产不低于登记的注册资金数,办馆注册资金系指举办者在扣除用地、建筑、设备设施、藏品等投入外,能保证民办博物馆年度正常运作的流动资金,最低限额为50万元人民币(5分)。举办者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作为办馆出资的,所占比例不得超过其注册出资最低额度的40%,同时经具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并提供有效的权属证明(5分)。 | 10 | 材料13:博物馆资产说明及权属证明 材料14:博物馆年度财务报告 | ||||
11.财务管理 | 建立(有)财务管理制度(5分),单独开设单位专用存款账户(5分),设置会计账簿(5分),政府补助资金,专款专用(15分)。 | 30 | 材料15:银行开户证明 材料16:博物馆年度资产负债表 材料17:政府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 ||||
三、藏品管理(70分) | 12.藏品数量 | 藏品2000件或珍贵文物150件以上(30分)。 | 30 | 材料18:博物馆藏品情况综述(应包含博物馆藏品数量、鉴定定级、体系、特点等方面情况) | |||
藏品1000件或珍贵文物100件以上(25分)。 | |||||||
藏品500件或珍贵文物50件以上(20分)。 | |||||||
藏品300件或珍贵文物20件以上(15分)。 | |||||||
13.藏品账目 | 有一本清晰的藏品总账(10分),并依法办理备案手续(10分)。 | 20 | 材料19:藏品总账及备案证明 | ||||
14.藏品保管 | 馆内设有专门的藏品库房(10分);藏品日常养护程序科学、规范(10分)。 | 20 | 材料20:藏品库房管理制度 材料21:藏品保存和日常保养情况说明(应包括库房内温湿度控制、照明、通风、防腐、防霉、防蛀等设施的种类、数量、配置安排情况、使用情况等内容) | ||||
四、陈列展览(70分) | 15.展厅面积 | 展厅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或利用文保建筑(点)展厅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30分)。 | 30 | 材料22:陈列展览布局情况说明 | |||
展厅面积在800平方米以上,或利用文保建筑(点)展厅面积500平方米以上(25分)。 | |||||||
展厅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上,或利用文保建筑(点)展厅面积200平方米以上(15分)。 | |||||||
16.固定陈列 | 有一个系统性的固定陈列(10分);陈列大纲经过专家论证(5分);陈列展品以原件为主(5分)。 | 20 | 材料23:基本陈列大纲及专家论证意见 | ||||
17.临时展览 | 有符合条件举办展览的临展厅(5分)。 | 5 | |||||
举办临时展览3个以上(15分)。 | 15 | 材料24:年度举办临时展览情况(包括临时展览策划方案、借展协议、展品数量、等级、展览场所基本情况、展览社会效益等) | |||||
举办临时展览2个(10分)。 | |||||||
举办临时展览1个(5分)。 | |||||||
五、社会服务(70分) | 18.开放时间 | 1.年开放300天以上且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6小时(25分)。 | 25 | 材料25:开放管理制度及开放时间公示情况 | |||
2.年开放240天以上,且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6小时(15分)。 | |||||||
19.年观众量 | 年观众量10万人次以上(25分)。 | 25 | 材料26:年度观众量统计表及参观登记账册 参观人数以安装在博物馆入口处和出口处的监控视频影像、自动计数器,以及参观团队登记本等统计结果相互印证来确定。 | ||||
年观众量5万人次以上(20分)。 | |||||||
年观众量3万人次以上(15分)。 | |||||||
年观众量1万人次以上(10分)。 | |||||||
年观众量1万人次以下(5分)。 | |||||||
20.宣教服务 | 免费提供博物馆宣传册页(5分);有专职人员负责讲解和社教工作(10分);没有社会投诉的重大负面报道,信息发布、宣传诚实守信(5分)。 | 20 | 材料27:博物馆宣传册页材料 材料28:开放服务、社教服务情况说明(包括服务规范、导览材料等) | ||||
六、加 分 项 (50分) | 1.开展或参与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相关文化活动 | 5 | 材料29:开展有关文化活动情况说明 | ||||
2.开展社区文化服务或参与社区公益活动 | 5 | 材料30:开展社区文化公益活动情况说明 | |||||
3.本馆举办或参加国内外学术研讨活动 | 5 | 材料31:举办或参加国内外学术研讨活动情况说明 | |||||
4.本馆有出版学术著作或发表学术文章 | 5 | 材料32:出版学术著作或发表学术文章情况说明(提供出版物、刊载期刊等) | |||||
5.赴境内外进行展览和文化交流 | 5 | 材料33:赴境内外交流展览情况说明 | |||||
6.被授予教学、科普、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基地或A级旅游景区 | 5 | 材料34:主管部门批准为各类教育、科普基地文件或证书、铭牌、A级旅游景区证明材料 | |||||
7.开设有博物馆网站、微博、公众微信号,运用网络媒体、新媒体进行宣传 | 5 | 材料35:网站、微博、公众微信号建设情况及页面截图 | |||||
8..晋升国家三级以上博物馆 | 15 | 材料36: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文件 | |||||
总计(350+50) | 400 | ||||||
评定等级 | |||||||
注:1.满分400分,评估得分200分以上(含)为合格,300分以上(含)为优秀,200分以下为不合格。 | |||||||
2.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违法事项等上级文件规定的不合格情形,按上级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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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