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2750/2021-32946 | 文号 | 丽商务〔2021〕47号 |
组配分类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8-16 | 有效性 | 废止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ZJKC21-2021-0001 |
各县(市、区)经济商务局(经济商务科技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局:
现将《“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执行,切实加强餐饮品牌建设、弘扬丽水特色饮食文化、促进丽水餐饮业发展。
附件:“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评选办法
丽水市商务局
2021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
评选办法
一、名称
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
二、对象和范围
在我市注册登记3年以上,具备食品经营资格的餐饮服务单位。
三、评选条件
参加评选“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我市注册登记3年以上;
(二)有一定的规模,良好的接待能力;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达到A级或以上;
(四)技术队伍稳定,有一定数量的专业管理人员和中级以上技能人才;
(五)菜点符合安全、健康、卫生、环保的发展方向;
(六)菜点的品质稳定,不受季节、时间变化而有较大起伏,菜点的特色鲜明,风味突出,被广大消费者接受;
(七)近3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等。
四、评选方式
由“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 ”评选小组负责“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评选工作。
“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评选小组设在丽水市商务局,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五、评选程序
具备“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评选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并由所在地县(市、区)商务部门审核后报丽水市商务局。具体步骤:
(一)申请提出:有关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填写《丽水市餐饮名店(丽水市特色风味餐饮名店)申报表 》,并报所在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二)提交资料:所在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报市商务局。
(三)组织评审:市商务局组织专家组,采用书面评选、现场评选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开展评选工作。丽水市餐饮名店(丽水市特色风味餐饮名店)评选总分由书面评选、现场评选、加分项目三部分组成,其中现场评选采用实地核查方式,现场评分以倒扣分计分,三部分合计得最终总分,形成评选报告初步确定获得评选名单。
(四)评选公示:丽水市商务局在有关媒体公示拟评定为“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的单位名单,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均可向丽水市商务局提出异议。
(五)异议复核:申报单位对公示评选结果有疑义的,可向丽水市商务局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在接到复核申请后30天内作出。
(六)作出决定:拟评定为“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的单位在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或异议与评定条件无实质性关联的,由丽水市商务局作出决定,评定为“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
六、动态管理
(一)被评定为“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的单位须于每年3月底前向所在地县(市、区)商务部门提交上一年度经营情况的报告,由县(市、区)商务局汇总报丽水市商务局备案。
(二)“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所在单位出现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或未按规定提交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的,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定后责令其整改,6个月内未见明显效果的,丽水市商务局可以收回相应的“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称号,并予以公示。
(三)被评选为“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的单位因单位名称变更、转制、重组等原因,需要变更主体的,向县(市、区)商务部门提交变更报告、变更表以及变更所需的有关材料,并承诺对变更行为负责。县(市、区)商务部门审查无误后,报丽水市商务局审定。
七、附则
本评选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4月14日。
附件1
丽水市餐饮名店(丽水市特色风味餐饮名店)申报表
申报类别:
申报企业 (盖章) | ||||
通讯地址及 邮政编码 | ||||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 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或登记证号等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开业时间 | 营业面积 (平方米) | |||
近一年营业额 (万元) | 厨房面积 (平方米) | |||
企业介绍(包括菜点风味特色、服务质量、服务环境、获奖情况等,可另附文字、图片材料等)。 法人或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丽水市餐饮名店评选细则
(书面材料评选)
序号 | 大项 | 二级项目 | 评分说明 | 提交评审的材料 | 分值 |
1 | 基本要求 | 主体资质 | 在我市注册登记3年以上,具备食品经营资格的餐饮服务单位。 |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证明、上年度纳税证明等的复印件或照片。 | 3 |
2 | 合法经营 | 近3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等。 | 提供承诺书。 | 2 | |
3 | 经营能力 | 经营规模 | 有一定的规模,良好的接待能力。 | 经营规模介绍、照片或视频。 | 6 |
4 | 经营年限 | 有较长的本地经营历史。 | 工商登记证明及能证明经营历史的相关佐证材料。 | 4 | |
5 | 经营资质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达到A级或以上。 | 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的照片。 | 5 | |
6 | 人才队伍 | 技术队伍稳定,有一定数量的专业管理人员和中级以上技能人才。 | 从业人员近1年的社保和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 7 | |
7 | 菜品质量 | 菜品研发 | 菜点符合安全、健康、卫生、环保的发展方向。名优菜点对企业的销售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 菜点分类统计清单以及菜品研发、有关部门或行业(专业)组织授予的名优菜点等情况说明。 | 8 |
8 | 出品稳定 | 菜点的品质稳定,不受季节、时间变化而有较大起伏,菜点的特色鲜明,风味突出,被广大消费者接受。 | 顾客消费统计:包括营业额、缴税额、菜品销量、回头客统计、顾客点评等。 | 10 | |
9 | 质量管理 | 制度建设 | 岗位设置科学规范,管理制度建设健全。 | 企业组织结构图和岗位设置、制度文件目录及相关佐证照片。 | 4 |
10 | 企业文化建设 | 有自身独特的企业文化特色 | 企业文化材料,员工企业文化培训、团建材料 | 4 | |
11 | 管理体系 | 建立、保持和改进标准化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化的程序和制度,完整的质量记录,具有持续改进的管理机制。 | 提供GB/T 19001、GB/T 22000、HACCP等第三方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 2 | |
12 | 消费者权益保护 | 菜品和服务明码实价,图片与实物相符,已建立投诉渠道,消费纠纷处理机制完善。 | 菜单、明码标价照片、投诉处理机制或案例。 | 5 | |
13 | 品牌建设 | 品牌商标 | 有独立的品牌名称,有注册商标或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 | 商标注册证书、注册商标的所有权证明文件或授权使用文件。 | 3 |
14 | 外部美誉 | 主流媒体或者相关行政部门官网正面报道。 | 正面宣传报道的报纸或者网页截图和链接。 | 2 | |
15 | 品牌成果 | 与品牌建设有关的相关荣誉。 | 相关部门、协会颁发的老字号、餐饮名店、先进集体等称号荣誉证书、牌匾的照片或复印件。 | 5 | |
合计 | 70 |
附件3
丽水市特色风味餐饮名店评选细则
(书面材料评选)
序号 | 大项 | 二级项目 | 评分说明 | 提交评审的材料 | 分值 |
1 | 基本要求 | 主体资质 | 在我市注册登记3年以上,具备食品经营资格的餐饮服务单位。 |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证明、上年度纳税证明等的复印件或照片。 | 3 |
2 | 合法经营 | 近3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等。 | 提供承诺书。 | 2 | |
3 | 经营能力 | 经营规模 | 有一定的规模,良好的接待能力。 | 经营规模介绍、照片或视频。 | 6 |
4 | 经营年限 | 有较长的本地经营历史。 | 工商登记证明及能证明经营历史的相关佐证材料。 | 4 | |
5 | 经营资质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达到B级或以上。 | 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的照片。 | 5 | |
6 | 人才队伍 | 技术队伍稳定,为餐饮行业提供人才培养、就业岗位。 | 从业人员从事岗位、身份信息等相关复印件 | 7 | |
7 | 菜品质量 | 菜品研发 | 经营菜点体现丽水特色,能在继承和弘扬传统丽水菜的基础上推陈出新,具有特色招牌菜、点。 | 菜点分类统计清单以及菜品研发、有关部门或行业(专业)组织授予的名优菜点等情况说明。 | 8 |
8 | 出品稳定 | 菜品质量上乘稳定,长期得到顾客的好评。 | 顾客消费统计:包括营业额、缴税额、菜品销量、回头客统计、顾客点评等。 | 10 | |
9 | 质量管理 | 制度建设 | 岗位设置科学规范,管理制度建设健全。 | 企业组织结构图和岗位设置、制度文件目录及相关佐证照片。 | 4 |
10 | 企业文化建设 | 有自身独特的企业文化特色 | 企业文化材料,员工企业文化培训、团建材料 | 4 | |
11 | 管理体系 | 建立、保持和改进标准化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化的程序和制度,完整的质量记录,具有持续改进的管理机制。 | 提供GB/T 19001、GB/T 22000、HACCP等第三方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 2 | |
12 | 消费者权益保护 | 菜品和服务明码实价,图片与实物相符,已建立投诉渠道,消费纠纷处理机制完善。 | 菜单、明码标价照片、投诉处理机制或案例。 | 5 | |
13 | 品牌建设 | 品牌商标 | 有独立的品牌名称,有注册商标或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 | 商标注册证书、注册商标的所有权证明文件或授权使用文件。 | 3 |
14 | 外部美誉 | 主流媒体或者相关行政部门官网正面报道。 | 正面宣传报道的报纸或者网页截图和链接。 | 2 | |
15 | 品牌成果 | 与品牌建设有关的相关荣誉。 | 相关部门、协会颁发的老字号、餐饮名店、先进集体等称号荣誉证书、牌匾的照片或复印件。 | 5 | |
合计 | 70 |
附件4
丽水市餐饮名店(丽水市特色风味餐饮名店)评选细则
(现场评选)
序号 | 评分项目 | 核查关键点 | 分值 |
1 | 经营环境 | 装修具有文化特色,整体布局和服务区域功能划分合理。服务设备安全、舒适和功能齐全,服务标识指引清晰,配置无障碍设施。 | 5 |
2 | 经营理念 | 询问了解,企业对丽水市餐饮名店(特色风味餐饮名店)品牌建设的规划、丽水特色菜传承及创新的经验及体会等。 | 2 |
3 | 食品安全管理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行业规范作为法规依据现场要求,实施“阳光餐饮”,现场查看餐饮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实施、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设施设备及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等经营服务过程,各项制度落实规范到位。 | 10 |
4 | 菜品质量 | 现场核查菜谱菜单,抽测部分菜点,邀请现场顾客对出品质量进行评价。 | 5 |
5 | 服务质量 | 现场查看并询问餐饮服务提供流程,服务程序规范,礼貌用语,服务周到、细致。 | 4 |
现场查看,服务人员仪容仪表整洁得体,态度热情,技能熟练。 | 4 | ||
合计 | 30 |
附件5
丽水市餐饮名店(丽水市特色风味餐饮名店)评选细则
(加分项目)
序号 | 评分项目 | 核查关键点 | 评估方法和标准 | 分值 |
1 | 线上服务 | 点单平台的综合评分(2分) | 任意一个平台综合评分达到4.5分 | 2 |
2 | 疫情服务 | 疫情期间所作出的贡献(5分) | 相关佐证材料 | 5 |
3 | 荣誉证书 | 1.企业团体获得奖项(1分) 2.个人获得奖项(1分) 3.菜品研发奖项(1分) | 相关佐证材料 | 3 |
合计 | 10 |
政策解读链接:http://www.lishui.gov.cn/art/2021/8/24/art_1229429999_23266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