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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1 10:54:46 浏览次数:
【图解】丽水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现公布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丽水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三新一高”战略为导向,为丽水创建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贡献民政力量,全面促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积极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市民政局政策文件、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等各类政府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市民政局”栏目共发布377条信息;“丽水民政”微信公众号共发布851条信息、总阅读次数56.3940万、阅读人数40.5090万;政务公开专栏发布286条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2场;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及时准确发声,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共答疑解惑。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规范完善依申请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机制。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进一步规范我局信息发布流程,推进政务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核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2023年制定了《丽水市民政局网络舆情应急预案》《丽水市民政局新闻发言人、网络发言人和网络评论员制度》《丽水市民政局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制度》等制度。加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确保把工作落到实处,做到政务公开工作与民政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强化对各业务处室每月上报政务信息的时限和数量要求,确保网上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流程管理更规范,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面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健全完善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落实管理责任,定期开展检查,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按时更新、内容严谨、格式规范、无敏感词,提高发布信息的质量。同时,加强提升新媒体宣传水平,加大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保障等民政领域的宣传力度,将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新技术数据共享整合,推动信息多平台同步发布,提升信息公开效率,传播民政声音。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合力,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为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自查与整改,对政府部门反馈的问题,均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积极参加政府举办的相关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及时传达相关会议精神,反馈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遇见的问题,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1

2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认识有待提高;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形式单一;三是公开的内容格式还需进一步规范。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整改和提升:一是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内容学习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基层和群众关心、涉及基层和群众利益的事项,做到及时公开、及时解读,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同时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三是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的突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