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我局按照丽水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现将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扣广大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领域关注的热点、焦点,强化公开意识,完善公开机制,不断提升医疗保障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强化全面性,完善重要政策文件数据库,设置上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等子栏目,系统清理、更新现行有效文件,确保重要政策文件及时、准确、集中公开;强化权威性,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强化集成性,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设置“扶贫(医疗救助)”“社会保障”“惠民助企——医疗和生育保险”等专栏,进一步保障群众知情权。截至12月31日,共发布动态信息31条,规范性文件13条,其他政策文件26条,政策解读13条,公告公示26条,意见征集及采纳30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丽水医保”共发布信息203条,总阅读量50.33万次、平均日阅读量1379次、最高日阅读量93129万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畅通受理渠道,明确信息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办理环节,及时做好答复反馈。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持续完善配套工作制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落实,其他处室(单位)协调配合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报送初审、公开预审、保密审查等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四)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完善“丽水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及时归档“简报信息”“主题教育”等阶段性栏目,整合设置“公示公告(执法信息公示)”栏目,精准分类医保信息,进一步提高便捷性。以浙里办、政务服务网、医保服务公共平台等为载体,开发网上办事、信息查询等功能板块,医保经办服务均已实现百分百“网上办”“掌上办”和“即时办”。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着力提高原创力和影响力,不断推动政务公开与办事服务融合发展。此外,还在“问政直通车——丽水问政和民生服务互动平台”回应市民关切提问,2023年截至12月31日,共回应市民关切提问34条,极大缓解了网民的焦虑。
(五)监督保障方面。积极参加全省医保系统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管理等综合业务培训班,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紧盯政务公开督查考核目标,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抓好整改,避免问题重复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3
46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及2024年工作思路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受医保工作性质、平台操作限制及人员岗位调整等因素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丰富性、公开形式的生动性、公开时机的及时性等方面还有短板和弱项。
2024年度,我局将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以高质量公开助推重点工作落实。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权责清单和机构职能信息的调整和公开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优化完善医保领域政府信息;加强制度规则和标准的更新发布和解读,及时公开医保基金监管具体措施,提高监管透明度;确立分管业务和政务公开领导双审核制度,推进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二)深入推进政策公开与解读回应。以行政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已公开政策的信息管理,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更新,以公开的准确性保障执行的准确性。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准确把握政策解读工作重点,聚焦全民医保体系构筑、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升基金监管质效、提升服务群众能力等医疗保障重点工作等方面政策,开展深入解读,加速释放政策红利。充分收集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大厅、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反映的企业群众诉求,对政策中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事项,进行要点拆分、深度解读和综合指引,不断丰富解读内容,提高解读质量。涉及办事服务的政策性文件,确保政策解读内容与实际办事要求一致。
(三)全面深化政民互动与公众参与。深入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进一步完善意见征集、采纳、反馈等工作机制。制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政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增强政民互动交流实效,加强对收集意见建议的分析研究,在作出公开决策时予以考虑,并将吸收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