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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丽水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8 10:01:58 浏览次数:
【图解】丽水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2023年度丽水市公安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丽水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lsga.lishui.gov.cn/)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505号,邮编:323000,电话:0578-7211087,电子邮箱:lsgaxx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丽水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公安厅、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在市政府办公室精心指导下,不断加强公开载体建设,积极创新公开形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形成的所有政务信息均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收取复印、邮寄等各类费用。

(一)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经统计,2023年丽水市公安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2750条,其中包括在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条,本单位网站公开975条,微博微信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11716条;依申请公开10条。

(二)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宣传矩阵传播力影响力,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丽水公安”微博、“丽水公安”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短信等平台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规范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办理,2023年,我局共收到网民留言1条,按时办结1条。

(三)高质高效推进依申请公开办理。加强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条例》规范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好地发挥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0件,按时办结率100%。

(四)深化夯实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根据公安工作实际情况,充实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遵循“谁发布、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不涉密。

(五)持续强化政府信息监督保障。为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机构、有制度、有专人、有安排、有考核。优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联络员制度,组建业务工作群,及时发布工作要求,在线答疑、交流工作经验,提升队伍工作水平。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加强相关人员培训,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信息公开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92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11693

行政强制

2728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28.566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尽管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与《条例》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比如政务公开全警参与度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简单,公开的信息大多数以纯文本为主,缺乏创新性;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需进一步拓展。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更好发挥政务公开功能作用,紧扣高质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定期对门户网站各栏目信息进行梳理,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做好栏目维护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对照要求全面开展自查,形成规范,以整改促提升;二是加强政务舆情分析研判工作,提高正确引导政务舆论的意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牢牢守住不因政务信息发布引发严重不良影响和负面舆情的底线;三是全面提升工作成效,严格做好网站安全管理工作,实时监测网站栏目是否存在不良信息链接,是否存在网络安全漏洞,附件可否正常下载、PDF文件能否打开,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确保问题彻底清零;四是加强信息舆情监测,不断完善因政务公开引起的舆情应对“三同步”机制和应急处置实战机制,加强苗头性、倾向性舆情问题的分析研判和预警预知,坚决守好网上网下“两条战线”,推动形成政务公开舆情处置闭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复印、邮寄等各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