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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9 09:58:36 浏览次数:
(图解版)丽水市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现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丽水市统计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统计工作重点和社会关注热点问题,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公开质量,推动统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实。

(一)公开工作体系更加完善。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及时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一本账”》等相关文件精神,提升业务水平和能力。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制定《丽水市统计局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严格发布平台、内容和程序,更好地向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统计服务。三是压实主体责任。完善统计门户网站栏目维护责任分工表,确保公开工作不缺位。

(二)政务公开渠道有效拓宽。一是建好主平台。在市统计局门户网主动、及时、全面公开统计数据、工作动态、统计普法、政策文件、预算决算等信息215篇,为社会公众获取统计资源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二是用活新媒体。认真做好“丽水统计”微信公众号建设,每月发布丽水经济运行情况,重点解读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要求,累计发布推文217篇,阅读量177818人次。三是发布宣传片。首次精心制作发布丽水市五经普宣传片、丽水市统计局民调中心成立五周年宣传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视频等三部宣传片,实现全方位、立体化传播。向市委办争取了在《今日丽水》上增加“数说发展”专题,刊发月度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发展情况。四是扩大影响力。举办以“经济大普查 数说新时代”为主题的第十四届“统计开放日”活动、12.8《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活动、第五次经济普查宣传月暨普查登记启动仪式,在《丽水日报》专版宣传普及统计法及五经普相关知识、刊发丽水市统计局长法治署名文章。五是凸显统计味。每月编印月度卡片、小册子、统计快报、月度经济数据要情等统计产品,编印《丽水统计年鉴2023 》《2022丽水共同富裕数据要情》《丽水市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概览》等书籍资料,加载数据浙江和统计大脑平台数据2300余条,发挥统计工作“参谋部、晴雨表、信息窗”作用。

(三)政务公开效能全面提升。一是事项办理精准到位。及时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15件、“民呼我为”平台办件16件、网络问政平台2件,全面做到跟进办理、按时答复。二是网站维护规范到位。升级上网行为管理系统,做好常态化安全监测和响应。尤其把握杭州亚运会召开关键节点,做好敏感时期值守重保。开展弱口令专项整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弱口令隐患。及时处理有关网站纠错意见,不断提高网站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5

0

0

0

0

0

15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时效性不够。存在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深度还需提高。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与群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在公开量、公开面、公开形式、公开深度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一定程度影响了统计工作宣传和展示。三是公开形式创新不够。对政策解读方面还比较薄弱,创新性不足。虽然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但近年来没有主动策划和开展统计新闻发布活动。

(二)改进举措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以更大力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学习,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准确性与及时性,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体系,推动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统筹推进、协同推进。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围绕中心工作,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序推进统计指标及时发布,更加全面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效。紧扣群众关切的热点和难点,及时发布政策动向、热点回应、工作落实成效,增强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知晓度。三是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创新运用图表图解、案例解读等形式,立体式、多方位做好统计宣传。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工作机制,明确解读范围和内容,优化解读流程,运用多种形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四是强化政务公开监督。定期对政务公开进行自查,确保政务公开数量达标,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更好统筹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