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的《丽水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认真按照上级更新频率和时限要求,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70余条,在局官网、微信公众号上更新各类报道、公告1000余条,基本做到日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较好完成了主动公开的各项基本要求。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进一步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及时回复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认真回复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强政府信息源头管理,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及时更新文件有效性,定期清理已经修改、实效、废止的信息内容。本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3件,先行有效1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在按照上级要求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确保让社会和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情况。日常加强收集百姓普遍关切的问题,针对相关问题,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宣传,使群众真正关心的内容得到回应。
(五)监督保障方面。加强学习培训。将政务公开纳入培训学习重要内容,积极参加各类政务公开以及信息化建设培训班,通过培训和实际操作,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积极落实整改。对上级检查或测评中发现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逐项自查,认真组织落实整改,并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举措,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抓不懈,务求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3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0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937
行政强制
84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尚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有待加强;二是涉企惠企和便民利民政策解读不够及时;三是政策解读方式的多样性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打通政策性文件公开的“最后一公里”。设立交通政策解读服务咨询专窗,为管理服务对象提供“一对一”政策讲解服务。集中一窗受理、专人解惑,就大件运输的个性化需求与热点焦点问题提供点对点、面对面的详细解答。二是创新优化政策解读形式。通过新闻发布会、专栏展示、视频传播、图解丰富拓展政策解读形式,图表解析等政策解读形式,全方位解读相关政策,增加政策解读的趣味性和易懂性。三是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市局官网、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落实团队保障,强化舆情风险防控,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
(三)2024年工作思路
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中心各项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公开意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重突出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一是不断提高政策解读发布质量,丰富解读形式,切实发挥各类媒体平台作用,扩宽政务公开展现形式,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助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对办事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熟练度。定期开展培训,不断提高业务人员工作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程序,对重要政策、重要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公开属性说明、政策解读方案及解读材料随文报批的要求。政策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同步在门户网站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