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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2023年丽水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9 16:54:11 浏览次数:
【图解】2023年丽水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汇总2023年度丽水市科技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科技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丽水市灯塔街157号;邮编:323000;电话:0578-2134635)。

一、总体情况

一是围绕队伍建设强化公开。市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定期研究部署有关工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发布全面、及时、准确,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发布或更新信息,以公开促效率、树形象,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围绕日常信息主动公开。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扎实做好各类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更新领导班子、内设机构、单位概况等相关情况,2023年,市科技局通过丽水市政府网和丽水科学技术局官网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80条,其他信息412条。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3条,政策解读8条,其他公告46条,财政预决算信息8条,政府采购信息3条,人事信息2条,提案建议7条。

三是围绕创新重点准确公开。立足于实施人才科技强市战略,起草并获批全国首部人才科技融合发展条例——《丽水市促进人才科技融合发展条例》,并与10月1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情况。围绕“八八战略”丽水实践二十周年,于10月13日在市政府召开丽水“创新引领”培育五大主导产业新闻发布会,全面解读丽水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来我市五大主导产业所取得的成果。

四是围绕数字平台强化公开。按照省、市实施营商环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决策部署,开展“科创服务板块”建设工作,编制《科创服务板块工作管理制度1.0版(征求意见稿)》。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应用”项目实施,推进“浙丽科创服务”浙里办应用上架。

五是围绕信息对外规范公开。出台《丽水市科学技术局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应急处置方案》《丽水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及应用系统安全应急处置预案》《丽水市科学技术局新闻发言人制度》等一系列局内制度,建立信息审核发布机制,逐级审核、严格把关。

六是围绕政策解读扩大公开。积极履行政策解读职责,局领导班子主动带头赶赴企业宣传解读人才科技政策,通过丽水科技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采用政策简明问答和事例、数据、图表图解等方式解读,针对性地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3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信息主动公开及时性、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有待增强,服务意识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重点内容解读,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加强多要素政策宣传,畅通互动回应渠道。

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根据省、市政务公开部署,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及时维护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板块和市科技局信息网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进一步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三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持续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自查自纠力度,及时整改有关错误信息,不断提高工作实效。深化财政预算、科技管理与项目经费等事项的公开,提高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严格对照目录要求梳理、收集、发布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