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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9 19:07:32 浏览次数:
【图解】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及上级文件要求,汇总2023年度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政务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丽水市城东路99号,邮编:323000,电话:0278-2130426,电子邮箱:shiyijinqiu@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建章立制,完善保障体系。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政务舆情应对工作专班,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先后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网络舆情监测与评论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通过完善各项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2023年,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没有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申请件。

(二)把握关键,加强主动公开。对照《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一本账”》,结合实际业务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切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到位。2023年,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建设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158条,省建设厅录用信息23条;在丽水日报、丽水电视台等媒体刊发城乡建设工作各类新闻90余篇次,上报市政府专报、要情等信息212条,其中1条获国务院领导批示、2条获省领导批示、2条获市领导批示;市政府门户网站、丽水发布录用89篇,丽水建设微信公众号推送717篇信息。由建设局牵头的26个项目(2023年新增2个重大项目),已有19个重点项目竣工验收并归档。

(三)强化管理,提升公开质效。一是提升便利度。为2910人次提供档案查阅利用服务,查阅档案7070卷次,刻录光盘30张,复印资料19441张,发送电子邮件277次,提供电子文件112970个。政务服务共发生办件数7914,“一网通办”办件数2172,“一网通办”率达100%,承诺压缩比98.46% 、跑零次100%、即办率93.2%。二是提升规范性。搭建多层次受理平台,畅通政府网站、纸质邮寄、现场填写等多个申请渠道。2023年,主动公开发文74件,其中发布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各7件。办理依申请公开件38件,并连续4年没有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17

4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333.2211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4

3

0

0

0

3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8

2

0

0

3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34

3

3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是我们的常态化工作,我们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克服单位工作人员紧缺问题,解决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形式单一等问题,继续努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组织相关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水平。同时,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普及政务公开的知识,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的认知度和参与热情。

(二)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范围,关注公众普遍关心的领域。在保证政务公开的前提下,逐步将更多关键信息纳入公开范围,使公众能够更全面地了解政府工作和决策。

(三)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建立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利用现有政务发布平台,创新发布方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特别是对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深入开展多种形式政策解读,最大程度让群众知晓信息、读懂政策、解答疑惑。

(四)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加强对社会舆情的监测和分析,及时掌握社会各界对政务公开的关注点和诉求,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同时,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与合作,提高对政务公开事项的宣传力度,主动回应公众关切,及时解决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全年未收取复印、邮寄等各类费用。


【图解】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