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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2023年度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1 16:41:21 浏览次数:
【图解】2023年度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官方门户网站和丽水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市行政中心裙楼366办公室,邮编:323000,电话:0578-2090970,传真:0578-209127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过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227条、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428篇、通过“健康丽水”公众号发布信息703篇。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上年结转2件,已办理完毕8件,正在办理中1件。

(一)围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市域卫生健康现代化打造等中心大局,加大公开力度。一是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对2023年重大建设项目“丽水市医疗急救血液管理中心项目”和续建项目“丽水市中医院中医传承创新工程”招投标、施工、设计、质量安全监督、批准等信息进行公开,累计公开各类相关信息41条。二是围绕2023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开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对“全力以赴保民生优服务促共富”和“着力推进更高水平安全发展”中涉卫生健康工作进行更新发布。

(二)聚焦群众有感,加强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一是对2023年牵头办理的10项省、市民生实事项目内容、进度和办理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开展2023年丽水市民生实事建议项目征集活动,在官网和“健康丽水”公众号进行征集和筛选梳理,形成实事后上报实施。二是继续推进“六稳六保”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保基本民生相关政策信息,如医疗水平提升、山海协作、卫生人才等内容。三是及时做好市人大建议件、政协提案件办理答复,所有主办件均网上进行了公布。2023年共承担市人大建议46件(其中主办件23件),市政协提案46件(其中主办件30件),其中办理重点建议2件,重点提案1件。

(三)依托“健康丽水”载体,做好公众健康等民生政策宣传。积极依托“健康丽水”微信公众号、视频号,依法、及时、公开、透明发布全市医疗卫生健康领域的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健康科普指示等,同时宣传报道好我市卫生健康系统医护风采、好声音好故事。2023年健康丽水微信公众号发稿703篇、微信视频号发布短视频35个,丽水日报、丽水电视台等新媒体发布稿件255篇,被省级以上媒体录用149篇。

(四)积极回应群众期盼,优化政务公开服务。一是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加强政策咨询服务力度,2023年以来共办理答复“民呼我为”统一平台咨询件202件、办理问政直通车网友提问58件。二是加强社会舆情检测和风险研判,积极对接网信、公安等部门协同处置网络舆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群众共同形成社会发展良好氛围。三是做好人民建议征集办理。全年向社会发布公开征求意见公告7个,涉普惠性托育、智慧流动医院、山区乡镇卫生急救站、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方面,累计收到意见建议79条,采纳2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丽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依法履行决策事项向社会征求意见程序,公布决策草案及相关起草说明、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及时公布采纳情况。2023年主动公开部门文件3个,政策解读4条,人事任免信息7个,行政规范性文件4个。二是做好“丽水市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中医疗卫生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市直五家医院对医院基本信息和就医指南等服务公众信息进行整理、公示,加强对下属医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的监督管理,助推信息公开深度广度,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1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0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涉民领域信息公开需进一步拓宽。对医疗卫生、公共卫生、母婴照护服务、人口老龄发展、人才培养等群众关心关切信息进一步扩大范围,细化内容,依法依规公开。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实效需进一步提高。加强机关各处室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组织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等政策法规,提升干部规范高效办理水平,及时规范进行政务公开。同时加大与申请人的沟通力度,积极推动化解矛盾纠纷,减低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发生率、被纠错败诉率。

(三)政务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内容需进一步规范。加强对官网、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媒体平台运营,完善政务信息发布机制、明确发布流程、责任人和更新频次。特别是针对目前政务公开管理机制的调整,对网站和信息公开各环节录入人、审核人等环节科学细化,责任落实到人。严格落实新媒体备案审查,减少信息错误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