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丽水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围绕市政府阶段性工作,定期公开市政府重点工作执行情况、民生实事项目和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等情况。市政府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0场,刊发《政府公报》12期,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重大政府会议信息25条;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政策文件115件,其中地方性法规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26件;各类政策解读7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办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3件,办理依申请公开42件(其中1件为上年转办),其余2件转下年办理。公开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政策文件、征地拆迁等方面。应对行政复议1件,该件被纠错。全年无行政诉讼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审核等制度。持续开展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群众需求,将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从不主动公开转为主动公开。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对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部分条款进行修改,1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定期开展政府网站检查,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完整性。开展全市政务新媒体账号脱管漏管排查整治工作,清理整合资源。
(五)监督保障方面。按照工作要求,分解年度任务、明确责任主体。我办全年共开展6次市直部门、2次县级政府的政务公开平台检查,亮晒通报问题并限期整改。对问题突出或多次整改不力的2个单位予以约谈,表扬年度政务公开成绩突出集体8个、个人8名。举办全市政务公开业务工作培训。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2
规范性文件
26
14
328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0
3
4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1
3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39
4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相比上一年,我办通过安排专项经费提高解读文件制作质量,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离岗工作交接制、工作要点提醒制等举措,在政策解读、公开责任落实等方面有了明显改进,但在工作创新、公开力度等方面还需持续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