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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05 11:39:20 浏览次数:
2023年度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23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编制而成。报告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等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领域关注的热点,突出公重点,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确保重要政策文件及时、准确、集中公开。2023年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4件,现行有效件数25件。二是推进“互联网+”,市本级共审批17个项目相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均在网上公开。三是按规定发布政策文件、统计信息等信息,共面向公众发布1295条,其中微信公众号414条、微博727条、抖音107条,视频号47条。在网站公开1750条,其中市政府网站131条,市局网站1619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畅通受理渠道,按规定期限做好答复反馈。2023年我局收到21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件,其中予以公开11件,部分公开3件,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持续完善配套工作制度,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落实,其他处室(单位)协调配合的信息发布,严格执行政府信息报送初审、公开预审、保密审查等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四)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继续在局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新媒体上开设“以案释法”等栏目,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警示作用。发布2023年度《丽水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空气质量日报365篇,空气质量月报12篇,水环境质量月报12篇,向社会公布环境质量信息等内容。在“问政直通车”等平台回应群众15条,缓解网民焦虑。

(五)监督保障方面。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班,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紧盯政务公开工作督查考核目标,每月做好公开情况自查自纠,对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六)其他公开服务。一是开展业务培训,举办丽水生态环境大学堂11场次,服务10个行业机构,参训企业8001030人。二是强化环保传播阵地。建立例行新闻发布和记者见面会机制,并在央视、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国家级媒体上刊发12篇报道材料(视频),被中国环境报头版或各版面头条发表33篇,其他主流媒体刊发300余篇次;试点直播猫头鹰孵化记。三是继续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等宣教活动。连续两年组织了美丽中国丽水行环保主题摄影大赛,约2万余人次观看画展。13家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开放设施共在线下开放80次,新创建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2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4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1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1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1

0

0

1

0

0

2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丰富性、公开形式的生动性等方面还有短板和弱项。同时,没有专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政务公开管理能力仍然薄弱,部分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全面。

(二)改进措施

丰富内容形式,进一步提升信息质量。灵活运用传统媒体平台与政务新媒体平台,探索开发更多通俗易懂、活泼生动的发布形式,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和实用性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栏目设置,促进信息发布更加有效。

强化机制运行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健全政务公开培训学习机制,定期开展政务公开政策理论、业务知识和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学习培训,完善工作机制,确定各栏目的牵头处室及人员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责任到人,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单位(处室)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该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客观、真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