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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丽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08 15:48:06 浏览次数:
2023年丽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23年度丽水市司法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丽水市城东路99号;邮编:323000;电话:0578-2106045;电子邮箱:364030369@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丽水市司法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着重抓好政务公开网站和丽水市公共法律服务网建设,规范推进以政策文件及解读、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建议提案为重点的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截止2023年底,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5条(包括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其中司法动态公开70条,公示公告公开440条,结果公布及执法信息15条,利用“丽水司法”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务信息38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全年无行政诉讼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调整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审核等制度。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每季度和重大敏感时段均按照聚焦事故查隐患、聚焦事件查短板、聚焦事情防风险“三聚三查”要求,定期开展局网站检查,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完整性,全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未出现政务公开方面负面网络舆情。

(五)监督保障方面。每年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对公开不及时,公开效果不理想,公开中弄虚作假的行为追究责任,强化工作监督,保证政务公开的严肃性,今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

文件

1

2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

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结果维持

结结果
纠正

其其他
结果

尚尚未
审结

总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结果
维持

结结果
纠正

其其他
结果

尚尚未
审结

总总计

结结果
维持

结结果
纠正

其其他
结果

尚尚未
审结

总总计

29

4

0

10

43

9

0

0

7

16

3

0

0

2

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一是局网站运维管理工作及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还不够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没有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没有形成长效机制。我们将针对这些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方法,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下步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加强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和认识。三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建立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2023年丽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