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汇总2023年度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而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本报告全文在丽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丽水”(http://www.lishui.gov.cn/)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自然资源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以高质量政务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防风险。
1.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根据《2023年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2023年共主动公开信息1268条,公开发布公文134份,回复问政直通车答复60条。全面推行阳光规划。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助力高质量决策。市本级已组织召开城乡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4次,共审议19项规划议题。市、县两级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三级以上预警103次,发送预警短信5.6万余条,出动6491组次17731人次,对全市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防范区及隐患区域进行全覆盖巡排查。
2.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规范书面答复格式,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市政府、市局、莲都区分局专题研讨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对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同步开展审查研判。全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2件,其中10件为上年结转办理。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征地补偿、项目建设、土地信息、住房信息等方面。
3.全面落实政府信息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先审后发、编审分离,重点稿件反复核校”的机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扩展信息发布内容,动态调整公开属性,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为主动公开。
4.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工作需求,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计,丰富政务公开载体,拓宽主动公开渠道,强化政民互动。通过“线上+线下”模式,结合“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12.4”宪法日活动,开展政策宣传、科普教育。启动“处长讲政策”专项活动,开展政策宣讲7场,帮助全市系统干部吃透政策、用活政策,让社会公众了解政策、熟悉政策。
5.强化体制机制保障和监督保障。以视频会议形式集中学习,组织工作人员集中业务培训8次,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县(市、区)局的年度考核,涉及复议、诉讼、信访的列入局“法治工作”“信访工作”考核。加强省、市、县之间的交流沟通,总结经验教训,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21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65.09588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5
7
8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0
5
4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8
(七)总计
85
9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尽管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如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简单、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公开的信息大多数以纯文本形式、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进一步拓展。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示要求,以政府信息公开门户为依托,开展“线上+线下”共宣传,将政务公开工作做实做好。多形式进行政策解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解读,丰富解读形式,加强政民互动,以多种易了解的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