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丽水市邮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24年度丽水市邮政管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全文在丽水市邮政管理局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中东路616号,邮编:323000,电话:0578-2168152)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在信息公开系统及丽水市邮政管理网站公开发布各类信息522条,其中,统计信息11条,政务动态433条,在丽水市邮政管理局网站“政策法规”专栏向社会公众发布了《国家邮政局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脱贫地区快递进村的指导意见》《关于国家邮政快递枢纽布局建设的指导意见》,促进社会公众对新政策的理解。
(二)处理申请公开情况。充分发挥丽水市邮政管理网站政民互动栏目作用,及时处理各种投诉、建议、依法申请公开等事宜。2024年,通过市长信箱和部门信箱共受理各类咨询5件,办结5件,办结率达100%。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件,已完成回复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市邮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统筹安排政务信息收集并由专人负责,网站运行和维护,形成了“机构、人员、职责、维护”良性运行机制,保证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务实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3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信息公开方面主要存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下一步,一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内容,通过丽水市邮政管理局门户网站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纲领性文件的学习,提高对政府信息的采编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无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