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现公布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丽水市民政局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完善制度规范,加强政策解读,拓展公开渠道,回应社会关注,不断提高政务服务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我局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重点领域等各类政府信息,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回应,扎实推进依法主动公开。2024年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市民政局”栏目主动公开政务动态信息295条,政务公开专栏发布301条信息;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丽水民政”共发布信息404条,订阅人数23701人,总阅读量11.21万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场,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政策解读6篇,及时准确发声,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共答疑解惑。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强化服务理念,跟进沟通答复,邀请驻局律师参与答复合法性审核,确保答复内容准确合法。2024年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本年度办结1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办结率100%。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高标准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丽水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修改订<丽水市民政领域网络舆情闭环管控工作机制>等三个制度的通知》《丽水市民政局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明确政务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流程及审核内容,落实民政领域网络舆情闭环管控工作和舆情事件处置工作。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市民政局”栏目、政务公开专栏、微信公众号等有效载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形成以局栏目为核心、其他新媒体公开渠道为辅的信息公开矩阵。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栏目,做好政策文件主动公开工作,切实满足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政务服务需求。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中心的要求及时更新、修正、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
(五)监督保障
拓展公开范围,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坚持需求导向,按时提出信息公开办理意见。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总结提炼政务公开经验。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控工作流程、落实责任到人,配置专人专岗专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出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3
31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1.信息公开发布时效性和主动性有待提高;2.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3.政务公开的队伍专业化有待加强。2025年,我局将进一步探索建立更加规范、高效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严格落实责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