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的《丽水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我局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等有效载体,及时主动公开各类交通运输信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60余条,在局官网、微信公众号上更新各类报道、公告900余条,基本做到日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较好完成了主动公开的各项基本要求。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进一步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件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认真回复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强政府信息源头管理,规范公文公开审查程序,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水平持续提高,及时更新文件有效性,定期清理已经修改、实效、废止的信息内容。本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0件,现行有效14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在落实上级要求,做好基本信息公开的同时,着重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连的事项,聚焦群众关心、社会敏感、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及时向社会和群众通报情况。日常工作中,积极收集百姓普遍关注的问题,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集中回应,确保群众关切的内容得到有效解答。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狠抓学习培训。将政务公开列为重点培训内容,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及信息化建设相关培训,并通过实操巩固成果,全面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务工作的理解、运用与落实能力。二是积极落实整改。针对上级检查、测评指出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自查,逐项整改落实。同时举一反三,强化工作举措,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推进、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4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5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164
行政强制
1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
维
持
纠
正
其
他
尚
未
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
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尚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公开渠道整合度有待提高;二是部分民生信息发布重点不够突出;三是政策解读方式的多样性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强化信息意识。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明确岗位职责,增强信息公开与服务意识,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规范。二是完善机制体制。完善市局官网、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配备专业团队,强化舆情风险防控,为企业和群众打造 “一站式” 政策咨询服务平台。三是创新方式方法。深入整合利用各发布平台,借助新闻发布会、专栏展示、视频、图解等方式,丰富信息内容,多维度解读政策,提升趣味性与易懂性。
(三)2025年工作思路
我局将持续深入践行市政府信息公开中心的各项工作要求,全方位强化公开意识,坚定不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聚焦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信息,突出公开重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引导舆论走向。
(一)提升政策解读效能。着力提升政策解读的发布质量,创新解读方式,除文字说明外,更多运用图表、视频、案例分析等形式,使解读内容直观易懂。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平台的传播优势,拓宽政务公开的展现渠道,比如在社交媒体、地方融媒体平台同步发布信息,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高效开展。
(二)强化业务能力建设。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与培训,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专题培训、研讨交流等活动,加深对办事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规范的熟悉程度,全面提高业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准确、高效进行。
(三)规范公文办理与公开流程。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程序,针对重要政策、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公开属性说明、政策解读方案及解读材料随文报批制度。确保政策文件一经公布,相关解读材料立即在政府门户网站等官方渠道同步发布,实现政策发布与解读的无缝对接,方便公众及时了解政策内容与背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其他无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