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汇总2024年度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而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本报告全文在丽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丽水”(http://www.lishui.gov.cn/)公布。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2024年共主动公开信息1147条,公开发布公文78份,回复问政直通车答复40条。全面推行阳光规划。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助力高质量决策。市本级已组织召开城乡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4次,共审议31项规划议题。市、县两级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三级以上预警242次,发送预警短信15万余条,出动6808组次25171人次,对全市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防范区及隐患区域进行全覆盖巡排查。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规范书面答复格式,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加强业务研讨,不断提升本系统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机制,对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为主动公开。全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4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征地补偿、项目建设、土地信息、行政执法等方面。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府门户网站的集中统一公开。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的机制。持续开展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面。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和政务新媒体平台规范化建设。定期开展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自查自纠工作。通过“线上+线下”模式,结合“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12.4”宪法日活动,开展政策宣传、科普教育。
(五)监督保障方面。今年共组织干部学习土地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等业务政策培训7场;根据基层业务需求,赴丽新乡、缙云县、遂昌县开展“点对点”政策宣讲3场。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保密审查和信息审核,严格责任追究,杜绝泄密事件发生。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县(市、区)局的年度考核,涉及复议、诉讼、信访的列入局“法治工作”“信访工作”考核。加强省、市、县之间的交流沟通,总结经验教训,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7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3.138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9
5
8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5
4
4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9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6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12
1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网站公开须进一步整合规范。二是主动公开内容还不全面、不完整。三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
(二)改进措施: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定期对网站进行检查,及时更新、主动公开信息。二是建立内部主动公开运行机制,畅通业务处室和网站平台的信息公开渠道。三是开展“线上+线下”进行政策解读,除文字解读外,采用图片、图表、音频等多种易了解的形式公开政府信息。结合政务新媒体加强政策宣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我局共发出收费通知1件,总金额为410元。实际收取总金额4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