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丽水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围绕市政府重点工作,即时发布政策文件、重大会议信息、市政府重点工作执行情况、民生实事项目和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等情况,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做好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及意见征集工作。采取线上与线下、常态化与专题活动、政策宣传与服务帮扶相结合的方式,扎实开展“民营经济32条”和“8+4”政策体系等各类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进企活动。市政府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刊发《政府公报》12期,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重大政府会议信息24条;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政策文件62件,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28件;各类政策解读4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办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0件,办理依申请公开41件(其中2件为上年转办),剩余1件转下一年办理。公开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政府投资项目、民生七优享等方面。应对行政复议1件,该件尚未审结。全年无行政诉讼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开展我办各类政策文件清理、查漏补缺、及时更新,进一步提高政策文件公开的准确性、完整性。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设置“丽水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入口,加强我市政策文件集中公开成果的推广运用。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加强信息发布管理,落实人员责任,定期开展政府网站检查,开展三次政务新媒体排查和清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完整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我办全年共开展5次市直部门、2次县级政府的政务公开平台检查,反馈问题并限期整改。表扬年度政务公开成绩突出集体11个、个人11名。举办全市政务公开业务工作培训。2024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2
规范性文件
28
6
350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7
3
4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0
2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38
4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24年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依申请公开办理需进一步加强,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件的规范性上还有待提高。下一步,我办将在加强工作机制建设、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发布管理上下功夫。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我办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