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及职能
机构全称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 机构简称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
机构地址 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 网站地址 http://www.lishui.gov.cn/
联系方式 0578-2098307 传真 0578-2098899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夏令时14:30-17:30)
机构职能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 


市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运转和制发等工作。承担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发文立项审核工作。参与全市性会议的会务组织。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日常政务和事务联络。负责市政府领导活动的协调安排。负责机要、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的印章和介绍信,制发由市政府颁发的印章及工作证。负责市政府办公室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市政府主办的节庆展会、论坛活动的报批报备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办公电话:0578-2098307  

(二)市政府督查室。督促检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重大督查工作,配合做好上级督查任务协调落实。负责开展市政府系统绩效管理,组织开展全市政务督查激励和问责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政府系统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 办理工作。督促检查市政府文件、市政府会议决定重要事项的执行情况,承担市政府领导有关批示的办理、督办工作。统筹管理全市政府系统督查活动,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督查业务工作。

(三)人事行政处。负责市政府领导日常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内部审计、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办机关和直属单位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固定资产等后勤保障工作。 

(四)综合协调处。负责综合经济和跨领域等重大事项的前期谋划、政策统筹、跟踪协调工作。

(五)调研处。负责政府治理、经济发展、社会民生、改革创新等领域的调查研究谋划工作。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专题性调查研究。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领导重要讲话等文稿。 

(六)综合一处。负责市长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 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学习会组织保障工作。承担市政府党组的文稿起草和会务等工作。

(七)综合二处。负责常务副市长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

(八)综合三处至综合八处。分别负责分管副市长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

  (九)金融发展处。推动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金融保障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金融产业发展规划,承担全市金融业运行监测与研判工作。承担组织、推动、指导地方金融改革工作。承担牵头建立与“一行一局”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工作。指导推动地方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改革创新发展,配合防范和处置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风险。承担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实体经济等情况的考核评价工作。引导新兴金融业的规范发展。落实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民间融资行业和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工作,引导规范发展。承担协调上述地方金融机构组织的风险防范处置。指导金融企业党的建设和系统队伍建设,拟订全市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资本市场处。拟订推动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政策措施。协调和推动企业股改上市、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工作,做好全市上市公司的稳定发展工作。落实对全市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辖区内交易场所等地方金融组织的管理工作,引导规范发展。承担协调上述地方金融机构组织的风险防范处置。协同国家和省级金融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开展互联网金融监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全市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协调防范和化解地方重大金融风险,配合推动金融信用环境建设。承担推进“一带一路”、长三角等对外金融合作交流与协调发展工作。

(十一)信息处。负责市政府政务信息的收集、筛选和编辑,负责采编并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组织指导全市政务信息业务工作。承担紧急信息报送等工作。

(十二)预算财务处。负责做好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账户经费预算编制、经费决算工作。负责做好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账户财务会计工作。

(十三)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