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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丽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2-10-28 15:1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医保局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丽水市全民医疗保险办法》以及我市做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工作的要求,拟将2023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480元(含大病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政府补助标准全市统一为1090元。现予以公开征求意见,相关单位、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邮寄地址:丽水市中东路557号,丽水市医疗保障局,请在信封上注明“2023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字样; 

二、传真:2070138;

三、电子邮箱:673895785@qq.com;

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8日。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28日


《关于公布2023年丽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的起草说明《关于公布2023年丽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的起草说明.docx

链接: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关于公布2023年丽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http://www.lishui.gov.cn/art/2022/11/9/art_1229218399_445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