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相关规定,我局起草了《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调整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283967845@qq.com
2、传真:2070138
3、邮件地址:莲都区中东路557号丽水市医疗保障局(综合业务处)。
4、联系人:吴女士2070139
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
附件:1.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调整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丽水市公立医院部分调整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明细表
3.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调整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29日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调整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wps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调整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pdf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调整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的通知》的起草依据《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调整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的通知》的起草依据.docx
关于公开征求《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调整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情况http://www.lishui.gov.cn/art/2022/12/21/art_1229218399_454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