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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451w/2022-37562 文号 -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7-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示范性资源教室评估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5 15:1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各县(市、区)教育局、特殊教育指导中心:

为了进一步推进示范性资源教室建设工作,提高我市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2年全市示范性资源教室评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9月30日前。

二、评选时间

2022年10月-11月。

三、申报评选对象

1.随班就读学生2人及以上。

2.资源教室建设工作深入,特殊教育资源利用率高,在当地发挥积极示范引领作用。

四、申报办法:

(一)评估认定

由丽水市教育局和丽水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组织各县(市、区)特教干部、指导中心人员、专业教师检查。

(二)评估认定内容

1.现场查看:现场查看资源教室建设、使用情况,资源教师配备及授课等相关情况。

2.资料查阅:随班就读学生“一人一案”,自评材料一份;资源教室使用登记及其他档案材料。

五、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资源教室进行一次自查自评,在此基础上向市教育局报送参加示范性资源教室评估验收推荐名单(推荐比例为本地资源教室总数的15%)。

2.各申报学校要按照评估细则(见附件)要求,围绕领导与管理、教师队伍建设、资源教室建设、资源教室个案管理及教育效果等 4个方面做好迎检工作。

3.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将推荐名单汇总表及推荐学校的申报自评表电子稿(加盖单位公章)于2022年9月30日前丽水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吴青花,联系电话:13967074037。



附件:丽水市示范性资源教室评估细则(试行)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docx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示范性资源教室评估认定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