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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325006912735092/2021-00077 文号
组配分类 重要公告 发布机构 综合管理处
成文日期 2021-01-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06 16:29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综合管理处

行政执法主体: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行政执法范围:丽水市 

监督举报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         邮编:323000 

举报投诉电话:0578-2090820 

一、行政执法依据 

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行政执法职权及执法依据,详见附件1。 

二、行政执法主体单位

丽水市司法局关于丽水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2019年第一批),详见附件2。 

三、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在编人员执法证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3。 

四、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部门职责

网址链接:

http://www.lishui.gov.cn/art/2020/11/12/art_1229430555_103368.html

五、救济渠道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丽水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和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莲都区或其他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执法程序

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详见附件4、附件5、附件6。

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无。

八、其他依法需要公开的文件 

1.市金融办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详见附件7。  

2.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1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详见附件8。 

3.关于印发《丽水市金融办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丽水市金融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丽水市金融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详见附件9。


附件1:行政执法职权及执法依据

附件2:丽水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2019年第一批))

附件3:丽水市金融办在编人员执法证情况统计表

附件4:行政处罚流程图范例

附件5:行政许可流程图范例

附件6:行政检查流程图范例

附件7: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附件8: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1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附件9:关于印发《丽水市金融办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丽水市金融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丽水市金融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